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进一步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。但在日常工作中,少数干部把这一政策理解为“少花钱就少做事”,将缩减开支等同于降低工作标准,甚至以此作为“躺平”借口。这种对立式解读不仅曲解了政策本意,更可能消解改革成效,亟须纠正。
无论是严控“三公”经费支出,还是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,提倡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从来不是降低工作标准,而是提升效率。一则,严禁花钱大手大脚、寅吃卯粮,是为了增强经费使用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实效性,做好过紧日子与发展经济、改善民生的“加减法”。这不是给“躺平”者发福利,而是给实干者发考卷。新时代的党员干部,既要做会过日子的“巧媳妇”,更要当能办实事的“诸葛亮”,在约束中创新,在节约中增效,方能在紧日子里干出热腾腾的业绩。二则,厉行节约不是“没苦硬吃”,不能把“紧”简单地理解为“捂紧钱包不花钱”,甚至在必要办公支出、民生急需事项、职工合理福利等方面进行“一刀切”式的压减,导致工作难推进、干部有怨言,于是能推就推、能不干就不干,紧日子过成了懒日子,精打细算变成了敷衍塞责。
要求党政机关“少花钱”,绝不是让干部“不干事”“少做事”。紧盯“规范”和“效益”两个关键,要做到该省的省、该花的花,既取消不必要公务支出,又保障正常公务活动,通过科学安排与合理运用资金,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。同时,向各级干部讲清楚过紧日子是为了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,强化监督执纪,既查处不作为、乱作为,也防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中的走样、过火做法,切实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转化为巧干事、干实事的动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