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保障工程,是关乎民生福祉和发展全局的大事。10月21日,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:今年以来,内蒙古坚持城乡统筹、精准发力,充分发挥财政职能,持续加大资金投入,完善制度体制,强化绩效管理,加力支持构建覆盖城镇和农牧区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,推动从“有房住”到“住得好”转变。
分类施策,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。自治区财政聚焦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市民、青年人等重点群体住房困难,通过多元筹资、分类支持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。2025年以来,自治区财政支持新筹集公租房500套,为2万余户家庭发放租赁补贴,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、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;安排资金支持推动新开工建设13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,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余套(间),支持建设青年公寓、青年社区等项目,助力新市民、青年人安居乐业。
提质增效,持续改善居住品质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住建厅着力推动全区老旧小区改造、完整社区建设,全面改善群众居住体验。2025年以来,自治区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3.6亿元,支持全区1291个老旧小区改造;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9.3亿元,专项支持全区117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;实行每部电梯20万元补助政策,今年支持加装150部电梯,另推动38个老旧小区更新电梯。
守牢底线,全力保障居住安全。自治区财政厅将住房安全作为民生底线任务,持续加大投入,支持危房改造,筑牢安居屏障。2025年,自治区财政下达补助资金3.8亿元,支持改造4292套城市C、D级危房,改造规模较2024年增长176%,户均补助标准也显著提升;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.6亿元,专项支持6个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,助力提升棚户区居住安全水平;下达补助资金1.14亿元,推动农村牧区危房改造(5437户),实行补助资金“一卡通”发放,确保资金精准、安全到户。
强化管理,提升资金使用效益。自治区财政厅坚持绩效导向,全过程加强资金监管,确保民生资金用在紧要处、花出实效来:将10%的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作为奖励资金,与各盟市绩效评价结果挂钩,激励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;加强资金执行监督,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资金流向,开展实地财会监督检查,保障资金规范、安全、高效使用。
住房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。下一步,自治区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,完善信息共享与绩效共评机制,努力把住房保障工程打造成暖心工程、幸福工程。(记者 杨威)